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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法院民四审判团队调解52人服务合同纠纷案

来源: 民四 时间: 2018-10-10 16:46 点击量: 657

9月27日,安陆法院民商事第四审判团队成功调解了林某、谢某、罗某、孙某等52名原告与被告艾某、胡某、程某、周某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2016年至2018年2月,52名原告出于对丝丝情缘品牌的信赖先后向被告胡某、程某、周某加盟的某小区丝丝情缘养发馆交纳服务费成为其消费顾客。以上原告向被告胡某、程某、周某交纳服务费500元、1000元不等,有的消费几次、十几次,有的甚至一次都没有消费,消费余额41473元。2018年2月中旬,被告在没有告知原告的情况下突然关门,导致原告无法继续享受消费者权利,有的所购买的养发药物也没有交付原告。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花费交通费8000元。被告艾某作为丝丝情缘孝感总代理在收取被告胡某、程某、周某加盟费后疏于管理,导致作为消费者的原告权益受损,依法应承担连带责任。原告多次找被告在工商局及相关机关的主持下调解无果。现原告依法起诉,请求法院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2018年5月8日,该院民商事第四审判团队受理案件后,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胡某、程某、周某自愿退还原告林某、谢某、罗某、孙某等52人消费余额及费用共计45000元,被告胡某、程某、周某各自承担15000元,此款被告胡某当庭支付,被告程某于2018年9月30日前支付,被告周某于2018年10月10日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