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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司法温情守护亲情美好

来源: 城区法庭 时间: 2024-03-20 09:27 点击量: 28

“我要告二叔,虽然二叔不在了,但父债女偿,我要他女儿向我偿还10万元借款。”

“我要代我爸爸告大伯和堂哥,他们要支付爷爷遗嘱中的继承房屋补偿款4万元。”

“我要告大哥和侄子,父亲留下的代书遗嘱是无效的!一定是他们趁父亲不清醒的时候故意撺掇的。”


老人离世伤痛未消 代书遗嘱反惹纠纷

陈大爷与妻子共生育三个子女:长子陈大、次子陈二、女儿陈三。妻子早年去世,陈大爷独自艰难抚养三个孩子长大直至成家。

随着年纪越来越大,2021年6月,陈大爷在律师事务所订立代书遗嘱,将房产及存款全部留给长孙陈某某(陈大儿子),其他三子女应分得的房产面积,按市场价格评估,由陈某某予以货币补偿。又,2019年陈二向陈大爷借10万元用于做生意,至今未还,根据遗嘱约定,该笔债权也由陈某某继承。

“以上遗嘱内容是我本人的真实意愿表示,任何人不得干涉。上述遗嘱内容,董律师读给我听了,是我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望子女们共同团结,不要为这点小事斤斤计较,全心全意为祖国现代化作出自己的贡献。”

这是陈大爷在代书遗嘱中亲自写下的一段话。然而陈大爷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离世不久后,三个儿女、孙子孙女会因为该份代书遗嘱争执不休,对簿公堂。

2021年7月,陈大爷去世后,陈大代替儿子陈某某与陈二、陈三达成房屋补偿协议,分别支付二人房屋补偿款各10万元。因当时陈大手头紧张,先向小妹陈三支付了10万元,暂向陈二支付了6万元,余下的4万元出具了欠条。2022年9月,陈二也因癌症去世。

一份代书遗嘱继承引发的三起亲兄妹之间的纷争由此拉开序幕。

对簿公堂,昔日至亲为哪般?

“ 凭什么房子、存款都给了侄子陈某某。”

小妹陈三认为父亲肯定是受到了大哥大嫂的蒙蔽、撺掇,才作出了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于是对该代书遗嘱的效力产生了质疑,遂起诉法院要求认定代书遗嘱效力。

该案庭审现场回看了陈大爷作出代书遗嘱时的录音录像,当时陈大爷神志清晰,身体状况较好,表达意思清晰,且整个过程符合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规定。承办法官认为该份代书遗嘱形式及内容合法有效,驳回了陈三的全部诉讼请求。陈三不服判决,上诉中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 父债女偿,天经地义,二伯的房子卖了这么多钱,既然有钱了就该还钱!”

陈某某依据代书遗嘱合法取得了对陈二的10万元债权。在陈二去世后,陈某某得知陈二的某处房产已经出售,并收到30万元房款。陈某某认为陈小二作为陈二的唯一继承人,理应承担该债务,且已有能力还钱,遂起诉主张还款。

得知年仅10岁的女儿被起诉,陈小二的母亲刘某(陈二前妻)心中愤懑交加。她痛诉陈二生病期间,曾经关系要好的亲大哥不闻不问,都是自己看在孩子的面子上照顾他,还帮忙垫付了治疗癌症的医疗费40万元。现在卖了房子的钱,是用作偿还医药费和女儿的抚养教育费,亲大伯不仅不心疼刚失去了父亲的侄女,还闹到法院上来催债要钱。

经法庭调查确认,陈二在患病期间,均系前妻刘某某照顾。陈二无稳定收入来源,其医药费和住院费均是刘某代替支付,两年来治疗费用高达40余万元。陈二去世后,刘某将银行存留的20万元售房款作为自己垫付医药费的补偿取回。

“ 太令人寒心了,既然大家都闹得这么难看,我也要告他们。”

陈小二的母亲刘某依据陈大向陈二出具的欠条,也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大支付余下房屋补偿款4万元。


当亲情被金钱诠释,孰是孰非?

分割的是财产,分割不了的是亲情。案件当事人是血浓于水的亲人,承办法官决定尽一切努力调解,以圆满化解矛盾。

调解一开始,各方当事人均不配合。

“爷爷就是疼我,东西给了我就是我的,法院也支持了爷爷的遗嘱有效,我有权行使我的权利去要债。”

“如果陈老爷子知道订立遗嘱后陈二会跟着因病去世,一定不会将债权转让给你,现在我们孤儿寡母不仅得不到陈家人的关心和照顾,还要被起诉还钱,真是天理难容。”

一份遗书,三家至亲心生间隙,案子似乎是陷入了僵局。

为了尽快化解这起揪心的亲情危机,承办法官对着案卷不断复盘,梳理双方争议焦点,从法、情、理三个方面分析矛盾症结。

于法——陈某某根据代书遗嘱的效力合法取得了对陈二的债权。根据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陈二的女儿如今才10岁,虽然陈二个人养老保险金系自然人生前缴纳,账户金额属于遗产,但根据该项法律规定应当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用于保障未成年人生活学习。

于情——俗话说根连根、枝连枝,打断骨头连着筋。亲人之间有着血脉相连的关系,面对困难时,也应相互帮助和支持。现在陈二已去世,留下唯一的10岁幼女,作为陈家长辈、兄长应多加关爱,以慰亲人在天之灵。

于理——陈大爷遗嘱中将其大部分财产赠与长孙,当时陈大爷并不知道自己的小儿子陈二不久后将患癌症病故。如果陈大爷生前得知小儿子患有癌症,对其享有的10万元债权是否会放弃也不得而知。陈二患病期间没有收入,全靠前妻刘某的照顾和帮助才走完人生最后的路途,多项证据可以证明刘某为挽救陈二的生命代为垫付医药费、手术费,刘某将其遗留的售房款领取也不无道理。


温情调解,唤醒“沉睡”的亲情

在充分掌握案情的基础上,承办法官奔走于三兄妹、堂兄妹之间,努力向继承人陈某某做工作,希望能唤醒“沉睡”的亲情。

“你是陈大爷最疼爱的孩子,如果陈大爷在天上看到你们这样闹得不可开交,他会安心吗?”

“堂妹现在才十岁,刚失去了爸爸,你忍心让她生活再陷入困难吗?”

一连串扣人心弦的发问,陈某某陷入了沉默,似乎在回忆过去一大家子其乐融融的欢乐时光。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继续苦口婆心地劝说。最终陈某某同意陈小二在继承父亲遗产范围内偿还借款1万元,剩下的借款自愿放弃。刘某也当即表示不再起诉,并将欠条原件退还给陈大。

“太感谢法官了,我终于感觉我们的生活有点盼头了,我谢谢你,我也替我女儿谢谢你。”调解协议签完后,刘某眼含热泪,紧紧拉住法官的手,嘴里连连说着感谢的话。

调解后一周,承办法官电话回访得知,案件所涉钱款已经全部履行到位。至此,一家人的问题得到了一揽子解决。


法官心语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近年来我国法律制度日益完善,老百姓维权意识也逐渐增强,但是面对纷繁复杂的家庭纠纷,刚性之法难免有棘手之时,调解是化解纠纷的柔性手段。家事案件通常是法律与亲情的交织与博弈。家事纠纷的化解,不仅关乎个人及家庭的幸福,同时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

此次调解,不仅圆满化解了三起纠纷,还保护了未成年人儿童的合法权益,更是意味着一个家族重新从破碎走向圆满。亲人本应是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但有时候却成了伤人最深的利刃。家事纠纷依法判决不难,但融情化解不易,结案从来都不是家事法官的终极目标,用心用情真诚感化安抚,守得“小家”和,方得“大家”安,这才是作为一个家事法官的心之所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