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殊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个人)
1、被执行人吴发庆,系安陆市巡店镇沙洲村支部书记,身份证号:422225196306084338,户籍所在地:安陆市巡店镇沙洲村,执行案号:(2017)鄂0982执186号,执行标的:251712.96元。
2、被执行人吴宗成,系安陆市巡店镇沙洲村副主任,身份证号:422225196205044310,户籍所在地:安陆市巡店镇沙洲村,执行案号:(2017)鄂0982执186号,执行标的:251712.96元。
3、被执行人阮承俊,系安陆市雷公镇长冲村支部书记,身份证号:422225196703156411,户籍所在地:安陆市雷公镇长冲村,执行案号:(2015)鄂安陆执字第00152号,执行标的:42000元。
二、特殊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单位)
1、被执行人安陆市巡店镇程畈村村民委员会,机构代码735238909,执行案号:(2017)鄂0982执87号,执行标的:5940元。
2、被执行人安陆市李店镇杨棚村村民委员会,机构代码736803041,执行案号:(2016)鄂0982执370号,执行标的:45862.5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