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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猎”行动进行时

来源: 朱珊 时间: 2019-03-27 17:17 点击量: 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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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春风拂面,正是执行好时节;安陆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春猎”执行活动方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春猎”集中执行行动。

蹲点坚守,“拘传”结案

2017年6月,金某欠周某水电安装费和材料费共计27000元,并承诺2017年10月1日还清。但之后金某一直未履行承诺,2018年5月,周某诉至本院要求金某支付现金27000元。经法院调解,由金某15日内向周某支付安装费和材料费27000元。调解生效后,被执行人金某并未按照调解书确定的时间支付费用,周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找到被执行人金某,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之下,金某同意先支付10000元,余下17000元在2018年12月30日前支付。

但之后金某又未履行承诺,执行法官多次催要,但金某总是一拖再拖,总是说“过几天”。2019年3月1日,执行法官再次来到金某家,发现大门紧闭;为避免打草惊蛇,执行干警将警车停在远处,并暗中观察住所的一举一动。功夫不负苦心人,机缘巧合之下,执行干警终于逮住了金某,执行法官将金某拘传到法院。起初,金某对此案不以为然,并拒绝履行。可法律的尊严岂容藐视,执行法官立即对金某采取了拘留措施,被执行人金某开始慌了,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四处找亲朋好友请求“支援”,拘留后的一天时间里,其朋友代替金某向法院交纳了剩余的17000元;至此,该案划上了完美的句号。

刚柔并济,巧促和解

原告黄某与被告刘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安陆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刘某赔偿原告黄某的各项损失25816.01元,被告刘某已赔付15000元,余下的赔偿金却迟迟不履行,申请执行人黄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官多次上门也未见踪影。于是,执行法官改变策略,选择夜晚突袭; 2019年3月25日晚,执行法官、法警和黄某一起来到刘某家;果不其然,被执行人刘某刚好在家。在表明身份后,被执行人不免有些抵触,其家属情绪更是有些激动。

执行法官见状,一方面安抚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情绪,另一方面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出发,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经过反复的劝说,多次做思想工作,刚柔并济,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刘某当场兑现给黄某2000元,余款刘某于2019年5月1日前履行完毕,黄某表示同意,该案顺利执结。

“春猎“行动正在紧张进行中,安陆法院将继续不遗余力地加大执行力度,努力推进执行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