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转变执行理念,积极应对因环境变化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运用和谐执行手段,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是李店法庭在执行案件过程中的又一新的举措。近日,申请执行人陈朝霞与被执行人市楚跃实业公司返还欠款纠纷一案,在我庭干警的努力下,这个“一波三折”的案件终于得到了顺利的执结,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08年11月,申请人陈朝霞准备在楚跃小区购买一套住房,并向被执行人楚跃实业有限公司交纳购房款53000元,被执行人楚跃实业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14日出具收条一张。2008年11月20日楚跃实业有限公司却将该套住房卖给了第三人,并办理了过户手续。故申请人陈朝霞2009年2月起诉到法庭,要求被执行人楚跃实业有限公司返还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经调解,楚跃实业公司同意于2009年5月1日给付20000元,2010年5月1日给付房款33000元,另支付违约金5000元。
没想到案件达成了调解,却在执行过程中给我们出了难题。楚跃实业有限公司原是李店镇政府为便于楚跃辖区里社会事务管理而成立的一个机构。2009年3月随着楚跃社区的成立,楚跃实业公司因其行政职能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成为了“三无”公司,即无人员、无住址地、无财产。这种局面给我们的执行增加了难度,为扭转这种困境,我们调整了工作思路,多次找到镇政府,向其分析本案中被执行人的过错责任,并阐述了由于镇政府的行政决策导致了本案的无法执行,同时在征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后,结合实际提出了执行方案:即由李店镇政府在每年的行政拨款中分年度予以解决。李店镇政府在了解整个案情后,同意了法庭提出的执行方案,和申请执行人陈朝霞达成了书面的和解协议,由李店镇政府下属的楚跃社区来偿还该笔债务,此款由李店政府在每年的年底行政拨款中予以给付。2009年12月30日李店政府偿还了第一笔房款20000元。2010年12月15日法庭在执行余下的欠款时,又遇到了新的难题,即由于行政区域的变更,楚跃社区划归市开发区管辖,所有的债权债务也一并进行了转移,其中也包括了申请执行人陈朝霞的房款。面对出现新的情况,我们一方面做好当事人陈朝霞的思想工作,向其阐述了目前案件的进度和出现的问题,以缓解其心中的怨气; 另一方面我们从思想上不气馁,勇于面对新的问题,努力寻找案件和解的切入点,当事人利益的平衡点,在多次和开发区的领导沟通协调后,开发区领导被我们的诚心所感动,终于在2012年1月17日将余下的房款33000元及违约金一次性给付了申请执行人陈朝霞。
“ 没想到这样一笔死账,被你们给我执行到位了,你们法庭就是我们老百姓的依靠。”申请执行人陈朝霞含着眼泪对我们说。
“你们心中装着老百姓,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这种求实的工作作风值得我们借鉴。”开发区领导和李店镇的领导得知该案顺利执结后如是说。
该案的顺利执结,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案结事了,同时也为我庭在执行过程中提供了新的思路,即我们要树立和谐的执行理念,以“案结事了”为目标,注重执行手段、过程、结果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