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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家事】总有一个春天为你而来|为爱发“令” 呵护少年的你

来源: 城区法庭 时间: 2024-03-28 08:53 点击量: 140

离婚诉讼过程中,受伤的往往是孩子及残疾妇女等弱势群体,这些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在这个春花浪漫、充满希望的季节里,且看安陆市人民法院城区法庭给出的答案。

为爱发“令”  呵护“少年的你”

“被告长期在外务工,对女儿的生活、学习关心关爱不够,未支付必要的生活开支,履行监护职责不到位,属于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行为,应依法予以纠正。”

近日,安陆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首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对于监护人怠于行使家庭教育责任的行为依法予以纠正。

案情回顾

陈某(男)和彭某(女)婚后生育一女,但因矛盾不断积累,双方陷入了长期的冷战和争吵。2019年陈某外出务工,双方矛盾不断升级,致使彭某诉请离婚。闹离婚期间,陈某只偶尔回来,并未分担家庭开支和孩子教育支出,由彭某一直照顾孩子的生活、学习。

“联系不上爸爸我就不去上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离婚时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承办法官认为有必要与孩子进行面对面交流,决定通过上门“家访”的方式全面了解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状况。

见到承办法官的到来,孩子一脸委屈说道“爸爸与妈妈离婚闹得不可开交,现在连自己的微信也拉黑了,妈妈生病了,在武汉治疗,今年开学的学费都没交,根本联系不上爸爸,要是你判决他们离婚,我谁也不想跟。”

学校开学在即,承办法官意识到此事如果不抓紧解决,会对孩子今后身心健康成长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于是立即前往孩子就读的学校进行走访调查,其班主任老师表示情况属实。同时,承办法官还积极努力与陈某取得联系,但电话另一边始终无人接听。

为此,城区法庭主动对接妇联、学校,形成多部门合力监管、共同协商解决方案,并将上述情况向有关教育部门予以反馈。教育部门立即为孩子开通绿色通道,对相关学杂费予以缓交,让孩子尽快回归校园。但是初中的孩子正值青春期,心理敏感脆弱,执拗表示如果联系不上父亲就不愿再去上学。

多方助力重返校园

为了彻底解开孩子的心结,找到陈某,承办法官联合妇联一起到陈某的户籍所在地,通过社区工作人员终于与陈某取得联系。法官在电话中向其宣读《家庭教育令》,责令陈某作为父母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应当多陪伴关心孩子,切不可一走了之,对孩子放任不管。

经过教育,陈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惭愧道:“《家庭教育令》唤醒了我作为一个父亲对孩子应尽抚养义务的认识,我实在是对不起我的女儿,不管后面离婚与否,我今后都会承担起作为父亲的责任。”

为了让“依法带娃”成为家长必修课,之后法官定期跟进回访,了解到陈某已经及时向校方交纳了新学期学杂费,孩子也重返校园,回归正常生活轨道。

法官寄语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不论您的婚姻生活处在何种状态,身为父母,您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教育、引导、促进他们健康成长的责任。希望每一位家长切实担负起为人父母的法定职责,用耐心、爱心、恒心,培养教育关爱子女。

守“小家”和谐,护“大家”安定。面对家事审判工作的新期待新需求,城区法庭的家事法官在家长里短中点亮万家灯火,在每一次定分止争中传递“家和才能万事兴”的社会正能量,用柔情修复亲情,用真情化解纠葛,用法律提供坚强后盾,长久守护妇女儿童的平安幸福,长久守护万家灯火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