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院文化 > 文化生活

审理离婚案件如何做好调解工作

时间: 2016-10-24 11:43 点击量: 978


市法院家事审判团队法官 肖家蓉

家庭是社会的组成部分,夫妻关系是家庭中的重要关系,夫妻关系的和睦关系到一个家庭甚至几个家庭是否和睦 ,而家庭关系的和睦关系到社会是否和谐。离婚案件不仅关系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还会涉及到当事人的亲人朋友等相关人员。妥善处理一起离婚案件纠纷,化解一起矛盾,是关系到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的大事。因此,审理离婚案件注重调解工作,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可以维护家庭的稳定,获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我从事民事审判工作近30年,根据自己审理离婚案件的审判实践,谈谈审理离婚案件如何作调解工作几点体会,与大家共勉。
     一、立案后至开庭审理前,初步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做到审理案件时心中有数。需了解离婚双方当事人相识、结婚的时间,孩子的成长状况,双方的财产状况,双方的感情及人际关系等情况。

二、开庭审理时,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审理,做到程序合法。询问原告离婚的理由、被告是否同意离婚的答辩意见,针对诉辩双方的意见,对夫妻双方感情是否达到确已破裂的程度,做到心中有数。同时也要注意观察当事人的言行,掌握双方离婚的心态,归纳案件争议的焦点,对如何做调解工作做到心中有数。经过以上步骤,此时,案件是调解离婚或是调解和好,法官已经心中有数了。诉讼到法院的离婚案件,形态多种多样,有的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赌气起诉离婚;有的起诉仅仅希望通过法院教育一下对方,让对方改正错误;有的虽有离婚念头,但会考虑子女、父母以及亲人的因素而维持婚姻关系;有的是因对方有外遇或第三者等不忠实于夫妻感情的行为而起诉;有的确实是夫妻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而起诉离婚。因此,法官应针对不同的案件对症下药,能够在庭审中当庭调解和好的,当庭调解和好。对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案件,也可以当庭调解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

三、庭审后至判决前,根据庭审情况、当事人的矛盾深浅程度,抓住有利时机促成调解。此期间是调解的最佳时期,大多数的离婚案件是在此期间调解的。

1、认真询问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找准双方矛盾的症结。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都有一堆琐碎事要告诉你,从衣食住行到吵闹打斗,法官在耐心听当事人诉说的同时,要不断的询问,找准双方矛盾的症结,好对症下药。首先对原、被告做得好、有利于夫妻团结和睦情形给予肯定,再对双方各自存在的问题予以批评教育,分清是非责任,并提出双方今后应改正的问题,让原、被告感受到法官把当作自己的知心人,法官调解是真正为他们家庭好。  

2、耐心听取当事人的倾诉,取得当事人的信任。法官还要有一颗公平、正直、善良的心,耐心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不厌其烦地对当事人进行劝解、沟通,取得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信任,从而达成调解。法官的态度对当事人的影响很大,对待当事人要态度和蔼、言语亲切,说理通俗、符合情理,要象亲人和朋友一样,让他们把憋在心里的苦水倒出来,让当事人感觉到你对他是重视的,从而对你产生信任感。不能高高在上,以权压人,这样做会适得其反。

3、充分利用当事人的亲属和朋友、当事人的基层组织对当事人进行劝解,积极促成调解的顺利完成。当事人必定有一些比较亲近、知心的亲戚、朋友,这些人对当事人比较熟悉,对其影响较大,对当事人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果他们对当事人的矛盾进行劝解、调和工作,通过法律、政策、基层组织和亲情的合力调解,可以消除隔阂,促使双方和好。当事人认为他们重视自己,从而乐于接受他们的意见,从而促成法院调解工作的完成,减轻法官的工作重担。

以上三项工作到位后,一件离婚案件就可以调解成功了。

四、离婚案件的调解方法多种多样,因案而异,因人而异,具体有以下几种:
   1、冷静处理法。离婚案件可以调解和好,也可以调解离婚。针对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是出于一时冲动、赌气行为、离婚请求欠考虑的情形,可以采取冷静处理法。这种当事人往往情绪激动,急于倾诉心中的苦水,不断数罗对方的缺点。究其实质,因为他仍在意婚姻,在意对方。因此对于上述的当事人,法官需要静静地听其发泄、倾诉,等到他发泄了心中的怒气和不满,气消了,再进行调解,往往很容易成功。对于感情确已破裂的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往往要求很高,冷静处理法的运用,便于调解的成功。
  2、各自多作自我批评法。法官引导当事人提出自己的缺点与不足,认清自己、检讨自己,寻找发现对方优点。夫妻在矛盾产生后,当事人往往忘记了对方的好处和优点,总是记着对方的缺点与不足,一旦经法官提醒,他就会重新、客观地评价对方,回忆曾经美好的过去。法官要深入了解案情,了解当事人的感情基础、离婚的原因、双方为人处世方面的优点。促使当事人发现对方的优点,理解并原谅对方的过激言行。这样,只要双方矛盾不是原则性的问题,完全能达成调解意见。
     3、分别做工作法。有的离婚案件矛盾重重,法官对当事人分别做工作,便于化解矛盾,促成调解的达成。

 4、法官提出调解意见法。运用此法进行调解,需要法官熟知案情,针对当事人双方的情况和当事人的承受能力,作出准确的判断;提出的意见要不偏不倚,切合实际,双方当事人才乐于接受,从而达成离婚或者和好的一致意见。

5、打亲情牌。离婚案件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上以照顾子女利益、便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子女是双方共同的,双方都希望离婚后不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希望子女因父母离婚而受到伤害。因此,法官可以劝解当事人看在子女的份上不离婚或在离婚中作出让步,从而促成调解成功。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爱良、周勇、刘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的手段,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被告人陈佘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釆取秘密窃取的手段,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