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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法院与安陆司法局召开工作联席会议

来源: 办公室 时间: 2021-09-06 09:29 点击量: 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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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律师作用 加强审判权力制约监督 确保司法公正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对司法权规范行使的促进作用,9月3日上午,安陆法院与安陆司法局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安陆司法局副局长陈仲生及湖北浩法律师事务所、湖北维天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出席会议,会议由安陆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幸生主持,各人民法庭、机关审判执行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审管办主任陈芳领学了《意见》精神,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斌从《意见》精神出台的意义、主要内容和重点等四个方面对《意见》进行了解读,与会代表围绕如何贯彻落实《意见》作了交流发言。

陈仲生副局长对法院通过联席会议方式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常态化沟通协调表示赞同。他表示,

一要进一步完善沟通联络机制。要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解决实践中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构建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协作关系,形成良好的工作格局。

二要进一步强化相互学习、相互监督。法官与律师要相互促进、相互提高,加强业务交流,共同探讨法律实务疑难杂症,探讨统一裁判尺度问题,促进司法工作的司法的公正公平公开。

三要进一步转换观念思路。积极适应新形势、新发展、新变化,充分发挥省高院《意见》的指导作用,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推动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统一思路、创新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最后,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幸生对如何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提了三点要求:

一是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全体法官要充分认识省高院出台《意见》的重大意义,加强对《意见》精神的学习,明确《意见》的主要内容和重点,提高贯彻实施《意见》的自觉性和执行力;

二是切实保障律师权利,主动接受律师的监督制约。在诉讼过程中,尽可能为律师执业提供最大的便利,主动接受律师制约监督,保障律师享有的权利,形成律师和法官良性互动。

三是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推动《意见》精神落地落实落细。要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不断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和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