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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法院耐心化解飞来横祸之争

来源: 李店法庭 时间: 2018-10-26 16:50 点击量: 567

一辈子常年深居大山深处的施某,在儿女打拼跳出深山老居之后,也不甘寂寞,凭着60多岁硬朗的身子骨,挺直了腰板来到城里。按照施某的说法,他来城里不是投靠儿女,而是靠自己的本事活出属于自己的一番天地。原来,多年的山里生活使得他对树苗种植有着自己独特的一套养护办法,他常想,现在城里正在大搞建园林建设,他的这点手艺说不定正好能使上劲儿,也可以为家庭增加些积蓄。带着这份美好愿望,他兴致勃勃来到安陆凤凰君庭小区在建绿化工程工地,现场毛遂自荐并自我展示种植技术,一下子就被该工程承包人上海某园林公司看中并录用,当场承诺每天工资130元。

哪曾想,偏偏事与愿违。2017713日,天刚蒙蒙亮,施某头戴安全帽小心奕奕地搬弄着一颗颗小树苗。6时许,施某正在给小树苗浇水时,头部突然被一物件砸中,倒地昏迷不醒。与他一起做工的同事一起将其送往安陆市普爱医院抢救治疗。

事发后,经当地安监部门现场勘查,砸伤施某的物件是湖北某建筑公司在建大楼脚手架上的一根长竹排,竹排从高空坠落正巧砸向施某头部。现场调解时,施某所在的上海某园林公司和湖北某建筑公司均主动垫付了施某的医疗费,但对赔偿事宜均表示要等施某康复后再作定论。

40余天的住院治疗,施某身体似乎恢复自如,但总觉得头部隐隐作痛,经孝感两个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施某因伤造成精神障碍达到九级伤残。施某亲属拿着司法鉴定意见书找两个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时,得到的答复却是“走司法程序,法院判多少公司就赔多少”。无奈之下,施某一纸诉状将湖北某建筑公司和上海某园林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公司连带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合计10万余元。

安陆法院李店法庭受理该案后,组织各方当事人庭前调解,但两公司均认为施某伤残鉴定过高导致调解未成。

庭审过程中,面对法庭归纳的“是否准许重新鉴定、责任归责、法律适用”几个问题,各方当事人展开了唇枪舌剑地激烈争辩。为准确辨明是非,让当事人心明口服的认清责任,法庭从事实层面剖析问题,从而找出相对应的法律适用:

第一,这既是一起雇员受害责任纠纷,又是一起高空坠落物侵权责任纠纷,是两种责任的竞合。法律规定,受害者在雇员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可以找雇主赔偿,也可以找侵权人赔偿。法律条文中的“可以”不是既找雇主同时又找侵权人救济赔偿,而是择一行之。法理上讲,这是一种不真正的也是不纯正的连带责任,而不是真正的连带责任。

第二,法律同时规定,雇主赔偿之后,可以找侵权人追偿。因此,本案中,湖北某建筑公司是直接的侵权人,上海某园林公司是理所当然的雇主,按照前述的法律规定,如上海公司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其赔偿施某各项经济损失并在赔偿之后可以向湖北某建筑公司追偿。

第三,申请司法重新鉴定并不是无任何理由就可以启动申请的,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鉴定意见书存在瑕疵或者鉴定机构程序不合法等问题才能被法庭采纳。所以,目前两公司只是口头申请重新鉴定并未提交相关证据,能否被法庭采纳,各方心中需要掂量。

“湖北某建筑公司是湖北境内的知名企业,据了解,上海某园林公司也是即将面临上市的大公司,希望各方从企业信誉高尚和大企业大风范角度出发,合情合理的拿出高姿态并在合法的前提下,妥善解决好这起意外‘横祸’带来的伤害”“施某的总损失10万余元,施某是否可以退让一点,两个公司是否共同分担一下责任,这样按比例分担,结果大家都能容易接受”。

法官的一番法理剖析和常情常理的说辞,让各方当事人都欣然接受,最后三方当事人达成了湖北某建筑公司付6万元,上海某园林公司付3万元的调解协议,目前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施某也拿到了9万元的赔偿款。

一场飞来横祸纠纷就这样顺利得到解决。但令人反思的是,随着社会高速发展,各项建设也如荼如火地进行,但安全当头,千万不能马虎。只有安不忘危,才能平安无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