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审判在线 > 以案说法

【我为群众办实事】悉心调解矛盾 化解多年纠纷

来源: 城区法庭 时间: 2021-08-25 15:31 点击量: 574

“谢谢你们,我虽然身体残疾了,但我相信我能过好自己的日子。” 824日,丈夫李某对前来回访的安陆法院城区法庭法官说道。

“您放心,虽然我们离婚了,但有孩子在,我还是会继续关心他们父子俩的。”妻子王某也在电话里对法官诚挚地说。

李某与王某于20012月经人介绍相识,2002112日登记结婚,育有一女一子。婚后,李某在外打工补贴家用,王某则在家抚养孩子。201011月,夫妻二人因琐事发生争吵,李某一时冲动,从自家二楼跳下摔伤致残。此后,王某遂常年外出务工,夫妻双方缺乏沟通,互不信任,最终感情破裂,王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两个孩子由其抚养。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通过前期的沟通了解,得知在这场离婚纠纷中,孩子成了双方争抢的焦点,夫妻两人多次为孩子抚养问题发生争执。考虑到李某身体不便,承办法官决定将“法庭”搬到两人的家门口。

庭审中,多年不见的夫妻俩针锋相对,剑拔弩张,双方都无法冷静沟通。考虑到如果就案办案,一判了之,有可能引发更大的冲突,埋下更深的隐患,承办法官决定暂时休庭,进行“背靠背”调解。

“孩子他爸因冲动伤残,我不怪他,我承担了养家糊口的重担,他不仅不理解我,反而自暴自弃,经常恶语伤人。”王某泪眼汪汪地诉说。

“我身体有残疾,以后还得靠孩子,离婚可以,孩子必须归我。”李某也表明自己的态度。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情理出发对二人进行劝导:夫妻二人长期分居,缺乏沟通,导致感情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孩子是父母的希望,我们只有给孩子提供好的生活环境,才能让孩子健康的成长。 “血浓于水”,孩子不管跟谁生活,都是父母双方的孩子……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劝解,李某和王某回想起夫妻共同生活的点点滴滴,均痛哭流涕,为家庭的破裂而深感懊悔。最终,李某愿意放手,同意离婚。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着想,承办法官在询问子女意愿的基础上,双方就婚姻关系、夫妻共同财产、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及子女探望权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

近年来,安陆法院在家事审判方面大胆探索、锐意创新,实现了从刚性裁判到柔性司法转变。下一步,安陆法院将结合家事案件审判的特点,进一步情理法相融,用司法呵护家庭的幸福,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