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工作简报

烟店法庭释法保环境促发展

时间: 2017-06-08 15:35 点击量: 516

       6月5日,安陆法庭烟店法庭庭长在烟店镇专题协调会上借”世界环境日”之际进行了《环保法》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宣传,为美丽乡镇建设出谋献计。
       烟店镇碧山村村民蒋某在白兆山景区旁私自喂养了一千只土鸡和一只烈性大型牧羊犬。养殖地临近集镇饮用水源且牧羊犬时常对周围造成影响。为此,烟店镇召开专题协调会,会上烟店法庭进行了《环保法》及相关政策宣传,同时针对蒋某的情况进行了相关饲养动物致人受害、烈性犬管理、相邻纠纷等法律法规的讲解,并对违法成本进行了计算。通过相关讲解告诉蒋某,景区和饮用水源边属于禁养区,是不能规模养殖的以及可能导致污染的法律后果。蒋某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当场表示愿意马上按照要求将景区内喂养的土鸡和牧羊犬进行合理化处理,是法庭让自己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也了解到更多的法律、政策知识,避免环境污染,表示积极按照相关政策的指引进行转型经营,做到致富守法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