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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法院裁判? 又一“老赖”被判刑

来源: 董志新 时间: 2019-03-15 15:05 点击量: 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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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安陆市王义贞镇铜门村徐某因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被安陆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安陆法院于2014年1月13日对被害人丁某诉被告人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法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徐某赔偿丁某经济损失116125.90元,被告人徐某没有上诉。该判决生效后,丁某遂向安陆法院申请执行,安陆法院于2014年2月24日向被告人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限其3日内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及如实向安陆法院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同时告知其在执行中,如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5日内向法院补充报告。被告人徐某在限期内既不执行判决又逾期不报告财产,只以判决本身存在问题为由不履行义务。安陆法院遂于2014年12月3日对被告人徐某司法拘留15日。此后,被告人徐某仍不执行该判决,安陆法院于2016年12月8日再次对被告人徐某执行司法拘留15日。2016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徐某先后筹资为两个儿子结婚,但至今仍然拒绝报告其财产,且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