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审判在线 > 办案札记

共用田埂起纠纷 大打出手获赔偿

来源: 李店法庭 时间: 2018-09-25 11:03 点击量: 2737

蒋某和肖某是同村村民,两家并不毗邻而居,但各家承包的农田却相连,农田之间隔有一条田埂。几年前,因为农耕致田埂偏移,两家遂埋怨是对方故意占了各自家的地,为此积怨。她们因常年在农田耕作并因农田相连,几乎天天相见,如同邻居。邻里之间生口角本是小事,却因为气难平使得矛盾升级,以致双方大打出手,最终致一方受伤。近日,安陆法院李店法庭审理了这起因打架引起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2018年4月29日上午,肖某丈夫在田地里碰到蒋某儿子,争论起田埂占地的事,两人言语不当发生冲突致肖某丈夫倒地,回家后丈夫对肖某说起受到的委屈并哭说身体受到侵害。下午5时许,肖某到蒋某家中讨说法发生扭打,致蒋某左眼严重受损,上肢、胸腹部、面部多处受伤,在安陆市普爱医院两次住院治疗共计19天,用去医疗费9474.8元。肖某也受伤在安陆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用去医疗费3000余元。此事经派出所处理,肖某因调解数额过大不接受调解,为此蒋某请求法庭判决肖某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10424.8元。

经查,蒋某与肖某均系60多岁的老妇,家境均不富裕,儿女在外打工贴补家用,老人在家耕种农田维系生活。

法庭审理时,双方亲戚来了10余人旁听,经过法庭举证和法官耐心的释法引导,双方似乎意识到各自都有理亏的不到之处,主审法官乘机用朴实的乡村语言组织调解:“你们都是同村人,而且是60多岁的老人了,本应享受人生的天伦之乐,享受新时代赋予农村的新福利,现在却为田埂偏移这点小事大打出手,一旦身体有恙,即使争得了利益,又有何用?再说,你们的农田又相连,天天相见,如心中有怨气,看着对方就别扭,这既会影响心情,也会影响劳动,进而影响到家庭收入呀。”“打架是国家法律所禁止的,侵害他人身体构成轻伤要坐牢的,这样就会失去人生自由的;致人身体轻微伤则要进行民事赔偿,你们本就家境不好,再拿钱出来,岂不是给家境雪上加霜?”

4个小时时间里,法官摆事实,讲道理,耐心细致地进行分析和劝导,运用乡土俗语,动之以理,明之以法,情之感化,促使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相互赔礼道歉,肖某也积极赔偿了蒋某5000元医药费。

签订调解书时,双方还主动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