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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法院通报失信“黑名单”效果好

时间: 2016-02-02 15:43 点击量: 1173

为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缩短通报周期,加快执行节奏,安陆法院自2016年1月以来,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通报周期,由以前每月一期改为每周一期,该制度实行不到一个月,就有十几个案件的被执行人慑于“黑名单”的压力,主动找到案件承办人,要求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执行案件主动履行率同比提高了10%以上。


 连某某及其儿子连某系申请执行人罗某某与被执行人贺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追加的被执行人,连某某对于其妻子(死者贺某某)生前所欠1.8万元债务抱着 “人死债烂”的心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对此,该院执行局将被执行人连某某父子纳入失信“黑名单”。不久,连某某不得不主动找到法院,要求法院主持和解。原来,连某某儿子在外地某机关好不容易找到的一份工作,因为“黑名单”受到了牵连,甚至正在办理按揭房屋的申请也将因此搁浅。


于是,连某某在丧妻负债、手头十分困难的状况下,请求法院搭建和解平台,在已经履行6000元的前提下,请求分期分批予以偿还债务,并得到了罗某某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