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执行人温国强,身份证号:422203197309060012,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府城办事处迎春街,执行案号:(2018)鄂0982执170号,执行标的:30000元。
2、被执行人邬照清,身份证号:420982197509240028,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府城办事处府河街,执行案号:(2018)鄂0982执172号,执行标的:21000元。
3、被执行人卢永辉,身份证号:420982196105085258,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棠棣镇方卢村,执行案号:(2018)鄂0982执300号,执行标的:45000元。
4、被执行人周益兵,身份证号:420982197808020615,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府城办事处迎春街,执行案号:(2018)鄂0982执348号,执行标的:90000元。
5、被执行人刘建玲,身份证号:420982197702121047,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府城办事处迎春街,执行案号:(2018)鄂0982执348号,执行标的:90000元。
6、被执行人文四梅,身份证号:420982196805073864,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辛榨乡高店村,执行案号:(2018)鄂0982执521号,执行标的:204300元。
7、被执行人李先厚,身份证号:42222519680417431X,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巡店镇李河村,执行案号:(2018)鄂0982执577号,执行标的:550000元。
8、被执行人舒惠芬,身份证号:420982196808134386,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巡店镇李河村,执行案号:(2018)鄂0982执577号,执行标的:550000元。
9、被执行人刘昱成,身份证号:420982196705050059,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府城办事处迎春街,执行案号:(2018)鄂0982执371号,执行标的:100000元。
10、被执行人时运军,身份证号:420982197606280638,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东城经济开发区时庙村,执行案号:(2015)鄂安陆民执字第00276号,执行标的:57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