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执行人姓名:李加平,身份证号:42098219660415561X,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木梓乡天然村,执行案号:(2017)鄂0982执198号,执行标的:706351.62元。
2、被执行人姓名:杨忠芬,身份证号:420982196112125721,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木梓乡天然村,执行案号:(2017)鄂0982执198号,执行标的:706351.62元。
3、被执行人姓名:戴景怡,身份证号:420982195610100012,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府城办事处府东街,执行案号:(2017)鄂0982执199号,执行标的:6000000元。
4、被执行人姓名:曾彩萍,身份证号:420105196205172424,户籍所在地: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196-4-2-402号,执行案号:(2017)鄂0982执199号,执行标的:6000000元。
5、被执行人姓名:冯燕红,身份证号:420982198106063826,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辛榨乡辛榨村,执行案号:(2017)鄂0982执202号,执行标的:7200元。
6、被执行人姓名:陈光雄,身份证号:420982197907191014,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南城办事处肖万村,执行案号:(2017)鄂0982执206号,执行标的:15000元。
7、被执行人姓名:徐琼,身份证号:420982199111183827,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辛榨乡四报村,执行案号:(2017)鄂0982执208号,执行标的:30000元。
8、被执行人姓名:张平刚,身份证号:420982197806196019,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雷公镇曹岗村,执行案号:(2017)鄂0982执210号,执行标的:279905元。
9、被执行人姓名:周金娥,身份证号:420982198005066040,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雷公镇横冲村,执行案号:(2017)鄂0982执210号,执行标的:279905元。
10、被执行人姓名:张平菊,身份证号:420982197402136044,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雷公镇横冲村,执行案号:(2017)鄂0982执210号,执行标的:2799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