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执行人姓名:张双,身份证号:420982197510135233,户籍所在地:安陆市棠棣镇务丰村,执行案号:(2017)鄂0982执189号,执行标的:188244.33元。
2、被执行人姓名:梅翠玲,身份证号:420982197809095264,户籍所在地:安陆市棠棣镇务丰村,执行案号:(2017)鄂0982执189号,执行标的:188244.33元。
3、被执行人姓名:张志安,身份证号:420982196112035232,户籍所在地:安陆市棠棣镇务丰村,执行案号:(2017)鄂0982执189号,执行标的:188244.33元。
4、被执行人姓名:章宗明,身份证号:420982197109105230,户籍所在地:安陆市棠棣镇蒋梅村,执行案号:(2017)鄂0982执189号,执行标的:188244.33元。
5、被执行人姓名:艾翠华,身份证号:420982197203085221,户籍所在地:安陆市棠棣镇蒋梅村,执行案号:(2017)鄂0982执189号,执行标的:188244.33元。
6、被执行人姓名:蒋先亮,身份证号:420982197212070056,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东城经济开发区金秋大道142号林语花都,执行案号:(2017)鄂0982执190号,执行标的:28800元。
7、被执行人姓名:付明银,身份证号:42098219690814723X,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烟店镇水寨村,执行案号:(2017)鄂0982执190号,执行标的:28800元。
8、被执行人姓名:洪升平,身份证号:420982197004053817,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东城经济开发区城东村,执行案号:(2017)鄂0982执191号,执行标的:1361753.73元。
9、被执行人姓名:朱凤先,身份证号:422225197110117243,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府城办事处府东街,执行案号:(2017)鄂0982执191号,执行标的:1361753.73元。
10、被执行人姓名:余力,身份证号:420982199308261497,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东城经济开发区席棚村,执行案号:(2017)鄂0982执192号,执行标的:13000元。
11、被执行人姓名:秦忠林,身份证号:420982197712061930,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接官乡茶安村,执行案号:(2015)鄂安陆民执字第00239号,执行标的:231800元。
12、被执行人姓名:廖清山,身份证号:422225197009113838,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东城经济开发区富强街,执行案号:(2017)鄂0982执185号,执行标的:2818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