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执行人王保,身份证号420982197609180210,住安陆市府城办事处中山街,欠款金额:755047.02元。案号:(2017)鄂0982执160号。
2、被执行人项祖印,身份证号420982198111187890,住安陆市孛畈镇张畈村,欠款金额:755047.02元。案号:(2017)鄂0982执160号。
3、被执行人刘义林,身份证号422225197501233217,住安陆市东城经济开发区十里村,欠款金额:755047.02元。案号:(2017)鄂0982执160号。
4、被执行人张忠良,身份证号420982197410280038,住安陆市府城办事处府河街,欠款金额:134300元。案号:(2017)鄂0982执164号。
5、被执行人金正莲,身份证号420982197712081464,住安陆市洑水镇金店村,欠款金额:1795872.08元。案号:(2017)鄂0982执179号。
6、被执行人梁兵,身份证号420982196911163230,住安陆市东城经济开发区太白大道,欠款金额:1795872.08元。案号:(2017)鄂0982执179号。
7、被执行人黄小凤,身份证号420982196502013233,住安陆市东城经济开发区太白大道,欠款金额:1795872.08元。案号:(2017)鄂0982执179号。
8、被执行人程汉桥,身份证号420982197010120617,住安陆市府城办事处汉丹北路,欠款金额:1795872.08元。案号:(2017)鄂0982执179号。
9、被执行人朱新潮,身份证号420982197310114411,住安陆市金榜名城,欠款金额:80000元。案号:(2017)鄂0982执165号。
10、被执行人黄清辉,身份证号42098219600321563X,住安陆市府城办事处碧涢路,欠款金额:122000元。案号:(2017)鄂0982执163号。